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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当天便辞职,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众所周知,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伤,一般情况下都会认定为工伤。但若入职当天就辞职,回家途中受伤,法院该如何认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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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0月,刘春丽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随后她被派遣至乙公司工作。依据乙公司的规章制度,新人员工必须参加岗前培训才能上岗工作。进入乙公司当天,刘春丽认为该公司的文化制度与自己预想的有些差距,遂以“我不想做”为由提出离职。

  办完离职手续后,刘春丽驾驶电动自行车按照正常回家路线离开了公司,途中不幸被违规行驶的车辆撞伤。事后,刘春丽的父亲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并最终得出该情况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的结果。但甲、乙公司认为,人社局作出的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诉至法院,要求法院撤销案涉工伤认定决定。针对此案,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有两个争议焦点:

  1、离职当天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否属于下班途中?

  2、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是否属于下班途中、地点?是否属于途中合理时间及合理路线?

  对此,法官指出:

  虽然事发当日刘春丽与用工单位乙公司已经办理离职手续,但刘春丽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也是她工作的组成部分,随后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当视为下班。

  另外,刘春丽与乙公司申请离职,并不当然发生与用人单位甲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效力。本案中,刘春丽向乙公司提出离职,并未说明与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所以应当认定刘春丽在离开乙公司时与用人单位甲公司的劳动关系仍然存续。所以,事发当日刘春丽离开用工单位乙公司回家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下班。

  我国《保险条例》规定,上下班途中是指以上下班为目的往返于单位和住处之间的途中。本案中,依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刘春丽是在离开乙公司几分钟内、在去往回家路线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她的离开时间和行程路线属于下班途中的合理时间与路线,并且刘春丽不承担事故责任,理应认定为工伤。


  最终,法院驳回了甲、乙公司的诉求。

  当然,并不是一切案件都一概而论,法院还会综合考虑是否属于合理路线、合理时间等其他因素,所以,遇到劳动纠纷、工伤认定还需专业律师指导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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